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2020年工作简报

作者: 时间:2021-01-14 点击数: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2020

 

工作简报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2020114


【学术成果】

2020年,我院科研人员共发表学术论文24篇,其中发表于SJR分区Q2区1篇,B刊物3篇、其他CSSCI12篇;获国家级奖励1项,部级学会二等奖1项,市级一等奖1项,其他奖励1项;纵向课题立项3,横向课题1;出版专著3本。

 

【论文】

1. 杨松才教授和毕颖茜博士合作在SSCI Q2区刊物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 Rights》2020年8月版发表《Child trafficking in the Yunnan and Guangdong Provinces of China》一文。

2. 刘志强教授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0年04期文章《论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研究范式演进》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0年11期全文转摘。文章认为: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研究,因应学界对本土学术话语无力现象的反思而兴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的基本形成构成了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内在支撑。我国人权学界关于人权话语体系的"概念阐释说"和"建构表达说",都是从权力话语范式角度来描述"西强东弱"的人权话语权现状。但由此陷入了"话语人权"的理论困境,造成我国人权话语体系规范性基础的丧失,带来了人权功能性的消退。为了缓解经验性的不足,交往共识范式主张交往理性行为作为国际话语权斗争形式,通过真实性、真诚性和正确性的话语沟通来形成公正、合理的人权话语格局。可是,交往共识范式的局限在于理性行为和策略性行为无法完全割裂,以至于人权话语效果有限。因此,应立足于全球化语境、从中国实践中提出新的理论来重构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研究范式,正确处理经验和规范、斗争和理解、对抗和互动等关系。 

3. 刘志强教授发表于2019年06期《法制与社会发展》文章《论人权的三种法理》被2020年0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 <宪法学、行政法学>》全文转摘。文章认为:人权与公法、私法以及公私交叉法的互构,体现在由各项具体权利构成的基本人权规范体系中。人权法的具体法理可以提炼为权力制约型法理、私权自治型法理与社会保障型法理。这些具体法理从法律权利的明文规定中推导出来,也需要在宪法和具体部门法中加以提炼。法理的内在逻辑决定了具体法理之上还有一般法理。从一般法律原则中可以揭示出人权运行的两种结构模式:防御权结构模式与合作权结构模式。这是人权在规范语境下的两种典型运行样态,也是人权法的一般法理。处理好防御权与合作权的微妙关系,可以促进人权事业的更好发展。除具体法理、一般法理外,还存在最高维度、最根本性的普遍法理。人权法的普遍法理所要揭示的是人权法的"法理中的法理"和"元法理",这种普遍法理就是人权法中"人的尊严"的规范内涵,其负载了人权法律规范体系的基础价值原理,诠释着人权法的"法之价值"与"法之美德"。 

4. 刘志强教授在《政法论坛》2020年06期发表《论人权概念与人权话语的关联互构》一文。文章认为:人权概念与人权话语,不仅在形式上有直接勾连,而且在实质上也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依照语言学人权能指与人权所指这对范畴,揭示出人权概念与人权话语之间的繁复交织的逻辑关联。人权概念向人权话语转换,通过组合型模型和聚合型模型进行互构,前者由人权概念的分解与推演,并进行简单组合构成;后者则有赖于对同种类型、同种性质的人权概念展开进一步的诠释,两者应当被平衡使用。从共时性与历时性的角度来看,人权概念与人权话语的转换机制应考察两者在具体社会中发生的变迁,并从中寻找语境中的历史线索。在中国语境中,人权话语的言说格局表现为官方主导、学界论证的二元主体模式,为了进一步提升人权话语权,重构一种相辅相成、互动平衡的人权概念与人权话语的关联机制成为必要。

5. 谢晖教授在《比较法研究2020年01期发表《法律至上与国家治理》一文。该文认为:现代国家治理,是围绕法律而展开的多元主体公共参与的、以自由秩序为目的的治理。在国家治理中,虽不排除治理主体对法律之外的其他多元社会规范以及经由这些规范调整形成的多元社会秩序之依赖,但多元社会规范,是存在于法律调整射程内的;多元社会秩序,是统揽在法治秩序中的。因此,强调并坚持国家治理及其创新,就必须坚持法律至上的法治原则和宗旨。 

6. 王堃副研究员在《学术界》2020年01期发表《发展权的另类功能:缓和商业活动与人权的冲突》一文。文章认为:商业活动同人权会发生一些冲突,例如商业活动可能损害劳工权利、环境权利。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这些冲突也变得更为激烈,并出现了新的动向。有些国家把与商业活动本身无关的人权也同贸易挂钩,表面上是为了促进自由权、政治权利的改善,却可能损害社会权的进步。发展权作为一种新兴的人权,具有与传统人权不同的另类功能,运用得当可以缓解这些冲突。从工业革命开始到现在,我们发现在商业活动与人权的关系中,应该确立发展权的首要和核心地位。发展权作为以满足人的需要为基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权利,具有渐进性推进的特点,商业活动只要能够促进发展权,包括环境权利在内的社会权则可以进步,包括劳工权利在内的自由权和政治权利也会逐步得到改善。

7. 刘志强教授在《人权研究》2019年02期(发表时间为2020年3月)发表《论环境权作为人权的基础理论》一文。文章认为:环境权是个体享有的在适宜环境中生存并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旨在追求人人能够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并实现富有尊严的体面生活。国际人权公约和域内外宪法等法律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是环境权作为人权的规范依据。社群主义、人权基本原理对环境权作为人权的学理定位,用以诠释环境权派生权利来弥合环境权的权能与个体生存需求,是环境权作为人权的理论意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合作的模式理论,可以解释环境权作为人权,不仅具备基本的规范面相,而且在内在机理上更加具有契合性。 

8. 谢晖教授在《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04期发表《论民间法对法律合法性缺陷外部救济之范》一文。文章认为:法律的合法性缺陷大体可分为四种情形,即法律意义倒错、法律意义空缺、法律意义冲突和法律意义模糊。四种情形在实践中会导致调整不安、调整不到、调整不能和调整不定四类妨害法律秩序形成的情形。对此,司法既可以采取内部救济(内部证成)方式也可以采取外部救济(外部证成)方式,其中外部救济在资源上讲就是民间法的救济。民间法对法律合法性缺陷的具体救济,因法律合法性缺陷本身的表现形式而各异。无论价值衡量、法律发现、利益衡量、事实替代还是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都可能把外部视角(民间法)代入法律合法性缺陷的救济中。

9. 王堃副研究员在《政治与法律》2020年04期发表《社会福利保障的宪法路径选择》一文。文章认为:世界各国宪法保障社会福利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宪法中列举各种社会权利的"社会权"保障模式,另一种是仅在宪法中明确建设社会国家的原则或者类似条款的"社会国"保障模式。从我国《宪法》的现有规定及其变迁、宪法的解释与学界的解读看,我国属于"社会权"模式。"社会权"保障模式的缺陷是随着民众追求平等意识的成长、市场机制的扩展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福利可能借助宪法无序、无限地扩张。通过淡化社会福利的权利性质、转变社会权的合宪性审查的方向、扩展反射利益推进社会福利以及贯彻宪法设立的可承受性、适度性原则,可以推进我国社会福利宪法保障模式由"社会权"模式向"社会国"模式转换。  

10. 刘志强教授在《学术界》2020年05期发表《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三性”审视》一文。文章认为:2013年两高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寻衅滋事罪的入刑条件,创设了新的刑法罪名范围,僭越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限制了公民的基本言论自由权利。该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在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合宪性上都存在问题。从合理性来说,不符合刑法谦抑性的发展趋势。从合法性来说,不符合立法法的规定。从合宪性来说,不仅不符合宪法的原则,更违背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法治精神。刑事立法与相关解释,不仅要遵循刑法自身的逻辑和本质属性,而且要遵循严格的制定程序和保持最严的适用条件。在惩罚限制危害行为和保障人的自由与权利两维度上,应着重保护人的基本权利,才符合宪法中人民当家作主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

11. 谢晖教授在《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0年05期发表《论紧急状态中的国家治理》一文。文章认为,紧急状态是"治理的典范",它是一个可在事实层面、法律层面、法治(治理)层面分别理解的概念。紧急状态不是法治的例外状态,只要人类的生活面向有日常状态,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紧急状态,那么,国家治理就必须像对待日常状态一样,制定紧急状态的法律,并根据其组织、构造"紧急状态的常规法治"。在这种法治架构中,参与主体不仅有公权主体,而且有私权主体——他们都应遵循紧急状态的法律程序。在紧急状态的国家治理中,存在公权主体和私权主体的博弈,从而存在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它既需要对公权主体依法特别授权并制约,也需要对私权主体的权利进行必要克减并保障。这是两对看似二律背反,实则并行不悖的要求。与之相关,体系化的紧急状态法,与日常状态的法一样,是法治的常态,而不是法治之例外。

12. 刘志强教授在《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05期发表《论人权的合作权》一文。文章认为:人权是一种既包含防御性又存在合作性的权利,以斗争方式追求人权,忽略了人权中的合作权,不利于对人权的全面把握。人权中的合作权,是公民与国家公权力之间的妥协和通力协作的模式。从主体间性理论来看,合作型的人权,其实现的模型、特点、原则与功能,都超越了防御型的人权。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理念的转变,意味着人权合作权是人权事业不断进步的主要推动力。

13. 谢晖教授在《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06期发表《“文化中国”的规范塑造——以清代民间法中的“家法”“乡约”和“行规”为例》一文。文章认为:坚守“文化中国”的路向,是中华文明得以生生不息、延绵不断之关键,也是从士大夫到普通民众中国认同之基础。但“文化中国”的生成、维系和发展,并非离开规范技术的支撑即可成就,反之,理念上的“文化中国”必须技术上的“规范(法制)中国”承载、规范、保障并型塑,才有脉延不绝的条件,才能不断引导、修正并型塑“文化中国”。这其中,民间法作为非正式制度,在基层社会型塑着“文化中国”的基础。有清一代,无论其“家规”、“乡约”、还是“行规”,都表达、规范并型塑着“文化中国”的使命。现下“文化中国”的传统内容尽管无法复原,但在“文化中国”理念下,我们面临着“文化中国”之重建的使命。这一重建过程,与“法治(规范)中国”互为表里。故通过民间法与官方法之“文化共和”,对推进“文化中国”之重建,自有其独特的意义。

14. 谢晖教授在《学术界》2020年07期发表《COVID-19,透过“唯一知”“知无涯”看治理原则——基于“哈贝马斯命题”的思考》一文。文章认为:面对全球蔓延的COVID-19,哈贝马斯提出了"我们知道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我们什么也不知道"这一命题。这种"唯一知",乃是人类知识追求过程中的认知,而不是拒绝知识追求下的认知。所以,尽管面临"唯一知"的困境,人类还是会锲而不舍地去"知无涯",在无限的世界追求知,并竭力以"唯一知"的谦逊,进入"知无涯"的行程。对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而言,"唯一知"要求坚持治理的谦抑原则;"知无涯"要求坚持治理的循序原则;"唯一知"与"知无涯"的互照,要求坚持治理的善治原则。而善治原则,在尊重与客观实在性相关的技术路线的同时,也应坚持和价值选择相关的实践商谈路线。

15. 谢晖教授在《浙江社会科学》2020年09期发表《COVID-19,“想要”与“能要”的治理权衡——基于“乔姆斯基命题”的思考》一文。文章认为:COVID-19的全球大流行给人们带来了重大灾难,也引致学者们的深沉反思。其中享誉世界的语言学家、政治批评家乔姆斯基在批判新自由主义及其政府应对COVID-19的糟糕表现的同时,提出"我们应该更深入地思考我们想要生活在什么样的世界中"这一问题,笔者称之为"想要命题",或"乔姆斯基命题"。但该命题仍是一个自由主义的命题。针对人类所面临的种种困境,更应该思考的是"想要"和"能要"的关系,进而以事物的规定性节制人类的欲望,以之启动身心商谈、群己(我他)商谈和天人(主客)商谈。人类的治理活动,只有在"想要"和"能要"的商谈及妥协中,才能更好地权衡选择。 

16. 谢晖教授在《学术界》2020年12期发表《COVID-19、信任与国家治理——基于“福山命题”的探讨》一文。文章认为:在COVID-19至今肆虐全球、危害人类的背景下,福山提出了抗疫成功的关键“不是政体类型,而是公民是否信任他们的领导人,以及这些领导人是否领导着一个称职而有效的国家”这一命题。对该命题展开解析,需要在对“自由例外”和“自由常态”“专制例外”和“专制常态”这两对命题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指出两对命题所指向的事实中信任及信任危机产生的缘由、存在的问题以及它和国家治理的具体关联。并进一步分析在国家治理,特别是紧急状态的国家治理中,信任之内涵、成因、类型、要素、结构,以及信任冲突的消(缓)解机制,强调健全的法治之于信任和国家治理的意义,并对福山的信任说予以一定的反思和批评。主张即便对政府的信任不存,但紧急状态中的国家治理不能缺席。

17. 刘会春副教授在《法制与社会2020年03期发表《当前舆论环境下美国孔子学院发展的法律研究》一文。文章认为:当前美国的孔子学院正面临歪曲的舆论环境,舆论将孔院与中国的"软实力"挂钩,把孔院视为中国海外宣传工具,批评其试图干涉美国民主制度和自由表达。面对无端指责,直面回击是说清事实真相的一个渠道,而剖析孔院面对的法律问题,并从修改《孔子学院协议》、寻求法律豁免、合规孔院中方人员的签证、加强对孔院中方人员的美国法律培训等方面进行法律应对,是寻求在美孔院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18. 刘会春副教授在《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05期发表《从美国立法经验看我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制度的建设》一文。文章认为:美国的自动驾驶汽车立法有借鉴作用。美国联邦的道路交通安全局(NHTSA)逐年更新的政策既界定了联邦和州政府各自对自动驾驶汽车的管理权限,也指导和帮助了州的立法实践,而州的法律又具体规范了自动驾驶汽车测试的执行。但美国的经验仅可作为一种参考,思考我国自动驾驶汽车法律规则的制定,必须立足我国国情。我国在自动驾驶汽车立法时,应确立安全的核心价值,有效平衡法律规范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构建较为全面的权责体系,以及确立交通事故责任分配和赔偿机制。 

19. 王堃副研究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社科纵横》2020年10期发表《论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生存权优先》一文。文章认为:生存权是首要的人权,人的生命权优先于其他权利。在此次公共卫生事件中我国举全国之力调用各种医疗卫生资源对公民的生命权进行保障,体现了将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理念。同时,为了保障具有社会连带性的生存权,每个地区都实施了严格的隔离措施,尤其是武汉人民配合为期长达将近两个多月的隔离,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实际上保护了其他人的生存权。同时,我国第一时间将病毒基因资料与他国共享,在我国疫情得到基本控制之后,我国秉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还对意大利等国进行了援助,保护了其他国家人民的生存权。这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我国生存权理论的伟大实践,我国人权保障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20. 宋尧玺博士参加维也纳“中欧人权论坛”,提交论文《Inclusive Urban Ethics and Social Justice in the "Post-Imperial"Age》,刊于2020年12月出版的会议论文集《Comparison of Human Rights Values: between the East and the West》(ISBN978-3-9519846)。

21. 刘志强教授在《跨域法政研究》2020年第一卷发表《罗隆基人权论战:理论体系与焦点钩沉》一文。文章认为,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罗隆基作为“人权论战”的主将,通过撰写大量的有关人权的文章,构建了其人权理论体系,并以此揭露国民党一党专制与独裁的本质。文章重点阐述了罗隆基与人权论战的经过与特点,重点分析了与国民党论战:要不要宪法、要不要法治与要不要思想言论自由论战,同时与学术界商榷人权是否天赋、民权还是人权与五权是治权还是职权等问题。以中国人权史作为视角,罗隆基的人权理论与论战,则是现代中国那个时代的一座丰碑。他的人权理论与观点不仅是他一生全部政治思想的核心,也是他政治活动的基础,从而深刻地影响了他在20世纪40年代的政治实践。

22. 刘志强教授作为第一作者在《一国两制研究》2020年4期发表《1946-1949年“中间路线”治国思路考察》一文。文章从学术讨论的角度重述1946至1948年间“中间路线”围绕治国方案贡献的心力与学思,不仅钩沉那一代学人的心路历程,而且也有利于当下国家治理的参照之滋养。文章先对“中间路线”沿革及概念进行梳理与界定,然后对 “中间路线”围绕治国方案提出的各种论题进行分析,再从“中间路线”倡导者的原始文本中,寻找治国方案的历史音律,仍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23. 刘会春副教授于2020年5月发表论文在Springer Nature Switzerland AG 出版的论文集Martinico G., WU X. (eds) A Legal Analysis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一书中. 论文标题为Construc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Mediation Mechanism Under BRI: A Comparative Study Perspective. 文章摘要:To legally guarantee the multilevel interests of different enti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vestment, an attempt to construct the mediation mechanism under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BRI) constitutes an essential part of the law system construction under BRI. After introducing th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mediation system as an important ADR for BRI countries, this article reviews the efficacy of the mediation and conciliation in res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disputes in the 2nd part. In the 3rd part, mediation will be justified as an option for the dispute resolution under BRI. In the 4th part, a comparative sight into some representative countries’ mediation and conciliation system will be offered. After that, the experience and practice of China will be presented. Finally, a vis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BRI mediation mechanism is provided.

 

【著作】

1. 2020年4月,刘志强教授独著《英国议会制度研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2. 2020年11月,谢晖教授独著《徘徊的思想》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3. 2020年12月,由杨松才教授担任主编、肖世杰教授担任执行主编的《残疾人权利研究(第二辑)》由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课题】

1. 刘志强教授课题“以人民为中心人权理念”研究,获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

2. 究基地重大项目。

3. 刘志强教授课题“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权话语系诠释”获批中国人权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重点项目

4. 刘会春副教授课题“美国中文教育调查的法律视角研究”获批教育部中外语言合作交流中心2020年度国际中文教育研究课题一般项目。

5. 刘志强教授主持课题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研究”,获2020年度广州大学第一批科研重大研究项目。

6. 肖世杰教授课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道德风险防范的平衡研究”获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课题立项。

7. 刘志强教授于2020年2月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人权话语建构与表达”获得结项。

 

【获奖荣誉】

1. “广州大学人权理论课题组”署名的文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论纲》获得获2020年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奖三等奖。

2. 肖世杰教授文章《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宪法治理》获广州市法学会疫情依法防控治理主题征文一等奖。

3. 肖世杰教授文章《新冠疫情事件的宪法治理》获全国副省级 城市法治论坛二等奖。

4. 宋尧玺博士获“广州大学第十二届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荣誉称号,受到学校立德树人表彰。

 

【服务地方】

1. 1月,肖世杰教授被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聘为法律顾问,聘期三年。

2. 7月15日,宋尧玺博士受邀赴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革命遗址保护法规修订问题。

3. 11月,市政协常委、我院杨松才教授受邀赴广州市电视台市参与录制残疾人权利保障与社会服务有关节目。

4. 11月2日,宋尧玺博士带领指导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组成员赴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调研。

5. 11月20日,市政协常委、我院杨松才教授作为唯一的高校代表在广州市检察院参加“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职责与作用”专题座谈会。

6. 1218日,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陈学军理事长代表广州市残联执行理事会所做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增补若干主席团成员的议案,会议对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进行了讨论。我院杨松才教授作为主席团委员出席会议。

7. 12月30日,宋尧玺博士获聘广州市统战理论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8. 我院杨松才教授获聘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广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

9. 刘志强教授受中国政法大学基金会的邀请,出任2020年度蔡定剑法学优秀论文奖的初评论文评委、终审论文评委。

10. 我院肖世杰获聘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

11. 我院肖世杰教授主持的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广东省版权条例》地方立法(建议稿)”重大项目经过多次课题调研、专家咨询、会议研讨与条文修订,至今为止业已完成十五版,已顺利提交省委宣传部呈省长办公会议研究。

12. 我院周露露博士获批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广州残疾人事业志》项目,年内多次赴广州市残联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教育培训】

1. 5月14日,我院刘会春副教授、王堃副研究员做客励学思想讲座第十五讲,在腾讯会议平台主讲“美国疫情防控中的权利问题:来自一线的观察”。本讲座由宋尧玺博士组织并主持。

2. 6月16日,杨松才教授做客励学思想讲座第十六讲,在腾讯会议平台主讲“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权研究:以国际法为视角”,肖世杰教授与谈。本讲座由宋尧玺博士组织并主持。

3. 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副院长雷磊教授做客励学思想讲座第十七讲,在腾讯会议平台做了题为“法理论:历史与属性”的精彩讲座。本讲座由宋尧玺博士组织并主持。

4. 11月25日,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郑戈教授做客励学思想讲座第十八讲,在腾讯会议平台做了题为“遍布式计算时代如何保护人的尊严:从隐私权到个人信息保护”的精彩讲座。本讲座由宋尧玺博士组织并主持。

5. 2020年,宋尧玺博士开设的全校通识选修课程《人权与法》、《帝国的法政遗产》被确定为学校核心通识课程,继续授课。我院教师承担了7门研究生课程,以及10门法学院、1门外语学院、3门全校通识课程的本科教学任务,并开设4门慕课课程。我院现有博士生导师3位,硕士生导师7位。

 

【国内交流】

1. 3月2日,尹航博士参加由广东省版权局组织的“广东省版权立法研讨会”。

2. 3月28日,宋尧玺博士参加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等组织的网络会议“疫情防控中的人权保障研讨会”,提交论文《脆弱的老年?——能力导向下的后疫情时代老年人权利保护》。

3. 4月15日,刘志强教授参加由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组织的网络会议“疫情与人权保障”,提交论文《人权保障三个面相》。

4. 7月7日,肖世杰教授参加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组织的“《广东省版权条例(草案)》立法专家咨询会议”。

5. 8月9日,肖世杰教授参加由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地区项目评审会议”。

6. 9月25日,肖世杰教授参加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组织的“2020南粤版权保护和产业发展论坛”。

7. 10月4日,谢晖教授参加由北方民族大学组织的“28届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学专业委员会年会”。

8. 10月17日,刘志强教授参加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组织的“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全面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论人权的合作权”。

9. 10月17日,周露露博士参加由中国残障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武汉东湖公益服务中心组织的网络会议“2020年残障法律与政策工作坊”。

10. 11月7日,谢晖教授参加由江苏大学组织的“16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11. 11月7日,王欢副研究员参加由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组织的“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20年会”。

12. 11月10日,肖世杰教授接受广东省监狱管理局邀请,为全省监狱管理系统100余名干警做题为“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鉴于行刑的理念依循与实践旨归的报告

13. 11月15日,谢晖教授参加由周口师范学院组织的“10届中国人类学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年会”。

14. 11月21日,谢晖教授参加由江苏师范大学组织的“15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

15. 12月1日,杨松才教授参加由意大利帕多瓦大学人权中心组织的网络会议“新冠肺炎与多层次治理国际研讨会”,提交论文《人权视野下的新冠肺炎防治》。

16. 12月2日,肖世杰教授接受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为全县检察干警“从‘他律’到‘自觉’——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前的未雨绸缪”的报告

17. 12月9日,刘志强教授和宋尧玺博士参加由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和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组织的“粤、闽、桂、浙四省法理学2020年年会”。刘志强教授提交论文《人权概念与人权话语互构》。宋尧玺博士担任本次会议第三阶段论坛的评议人,对发言人观点进行了点评。

18. 12月9日,刘志强教授参加由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组织的“人权蓝皮书10周年12月9日,刘志强教授参加由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组织的“人权蓝皮书10周年暨中国人权理念、话语与保障会议”,提交论文“中国人权概念与人权话语互构”。

19. 12月11日,杨松才教授参加由意大利帕多瓦大学人权中心组织的“腐败与人权国际研讨会”,提交论文《国际法视野下的腐败惩治与人权保障》。

20. 12月11日,周露露博士参加由国际劳工组织商业与残障网络中国分支组织的2020年商业与残障网络中国年会”。

21. 12月19日,尹航博士参加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和西南政法大学组织的“第八届公司与金融法制论坛”。

22. 12月30日,宋尧玺博士参加广州市统战部、广州市统战理论研究会主办的第六届理事会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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