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刘志强教授应邀参加了第二届“数字法学与数字司法”研讨会

作者: 时间:2023-09-21 点击数:

2023916日,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山东科技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与《数字法学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期刊社联合举办的第二届“数字法学与数字司法”研讨会在山东省青岛市隆重召开。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广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以及《中国法律评论》期刊社等单位及省市相关领导50余人出席会议。

本届论坛的会议主题为“数字法学的争锋与应答”,共分为三个单元:1.数据确权的“当与否”;2.数字人权的“立与破”;3.数字法学的“是与非”。其中,第二单元的研讨由中国石油大学文法学院院长王学栋教授主持,我院刘志强教授受邀在该单元作主题发言,并参与相关讨论。

刘志强教授的发言题目为【“数字人权”的破与立】:刘志强教授主要类型化围绕三个问题进行展开:第一个问题,是“数字人权”是否构成第四代人权?第二个问题,“数字人权”是否是人权?第三个问题,数字权利是否是“数字人权”? 他认为:“数字人权”既不是属于人权,不构成第四代人权?数字权利并不能证成“数字人权”。并在此基础进行追问:首先第一个问题,在主体上“数字”与“人权”是如何结合的?这是一个“数字”“人权”之间,谁主导谁的问题。第二,如何在数字时代坚决捍卫人权的根基性。人的尊严是人权的基础,基于这个价值基础,数字可以维护人权,成为维护人权、捍卫人尊严的工具,但不能背离人权规范和目的性,不能成为宰治人权、宰治人的“数字权力”。第三,从人的规范逻辑来看,在数字时代,我们应该要坚持人权思维,对权力进行规制。

参与第二单元发言和讨论的专家还有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晓东教授、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龚向和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韩旭至副教授等。

本次会议积极回应了数字立法和数字法学研究的时代需要,加强了理论对话和深度讨论,更好地推进“中国式”数字法治自主知识体系的形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各媒体平台累计观看量超过4万余次。

 

                                                                                                                                          (人权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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