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研究会专家、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会理事、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周露露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发言,介绍中国保障残疾人权利实践

作者: 时间:2024-03-20 点击数:

周露露副院长在残疾人权利年度互动辩论中表示,残疾人权利是指残疾人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应享有的与健全人同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权、就业权、文化生活权、社会福利权、环境友好权等,目的是确保残疾人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实现自我价值,并享有与其他公民相同的尊严和权利。

周露露副院长介绍,为保障残疾人权利,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融合教育、融合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新时代十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创造了很多新的奇迹。710多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了绝对贫困,实现了残疾人群体从追求温饱脱贫到促进共同富裕的历史性跨越。

此外,中国在全国范围建立起包括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专项福利制度,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实现了从覆盖一部分残疾人到残疾人群体全覆盖,从临时性救助到制度化保障,从个别化帮扶到常态化服务的根本性转变。中国残疾人保障服务已实现制度化保障和体系化服务。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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