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中国法律评论》2023年第4期发文

作者: 时间:2023-08-08 点击数:

我院刘志强教授在《中国法律评论》2023年第4期(CLSCI法学核心期刊)刊发了“三论‘数字人权’之榷扬”一文。该文认为:“数字人权”目前的争论主要围绕数字人权化与人权数字化而展开。前者试图论证数字人权是新兴人权,后者关注数字时代下人权如何保障。经过对“数字人权”学术表达的“二阶观察”,可以反身性地发现其盲点所在。从社会系统论来看, “数字”与“人权”的结构耦合关系是“数字”与“人权”互为环境、相互激扰,无法融合为“数字人权”,而且还涉及到数字科技与人权伦理的不可通约性,数字科技滥用的风险对人权的威胁不容忽视。因应数字时代的人权危机,可以构筑以人权为基石、以问题为导向,无需“数字人权”的人权领域法。这个人权领域法,在道德价值上,要认清“数字人权”等泛化型话语“去意义”的本质,是伪装成权利变相扩张公权力的变异;在规范维度上,要警惕和防范人权被“边缘化”的倾向;在行动策略上,既要关注数字权益保障的“本土化”实践对国际“数字合作”的法治化回应,也要在司法救济中促进“为权利而斗争”,进而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封闭且开放的法律系统中,实现人权保障的规范性功能。(人权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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