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教授受邀在“华政人权论坛”做讲座

作者: 时间:2022-11-21 点击数:

我院刘志强教授受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华政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长、《法学》主编胡玉鸿教授的邀请,于2022年11月20日晚在华政70周年校庆系列讲座“华政人权论证”,做了题为“人权视域中三个范畴:问题及方法”的学术讲座。他的讲座以问题为切入进行学术分析与论证,在线上给华东政法大学以及来自全国各高校几百名师生提供一个思考的框架与视角。

 

刘志强教授讲座围绕人权、人权法、人权法学三个范畴的问题与方法展开:一是观念人权中的重要问题与方法;二是制度人权中重要问题与方法;三是理论人权中重要问题与方法。就上述三个范畴中,刘志强教授认为,如何提炼其中的重要学术问题,并运用匹配得当的方法进行研究,至为肯要。

    

刘志强教授认为,就观念人权而言:人权是多学科研究的对象,其中的问题是不同学科对人权有不同界定,需要梳理其背后不同学科的理路来把握人权。既然人权是不同学科研究对象,随着而来的方法也有不同。方法的关键在于学者,侧重什么学科从事学术研究,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研究方法,你侧重不同学科,就运用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其次,就制度人权而言,其中的问题是,从规范人权到制度人权是观念人权的落实与具象,两者应讲究一体化推进,从学术上也可以称之为实践人权。就规范人权方法而言,主要是规范方法,即法教义学方法。其三,就理论人权而言,其中的问题是,应融通价值与规范的区隔,讲究人权规范内外的理论体系的融贯,理论人权是抽象人权的体现。其研究方法,重点在于交叉学科方法运用。其四,以上三者存在层推与反溯的结构;而三者关系,有区别也有相互关联,但三者不能等同,三者之间要注意转换。

 

刘志强教授最后总结说,如果说观念人权是人权研究的引擎话,那么,制度人权是规范人权的基石,而理论人权则是观念人权、制度人权的理论逻辑的抽象与提升。简言之,在具象中抽象,又在抽象中具象,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理论的抽取,是学术的灵魂,也是学术的高度。

 

刘志强教授讲座完毕后,由西北政法大学长安学者特聘教授、《法律科学》主编、博士生导师杨建军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桂林教授的进行评议,两位教授高度评价刘志强教授的学术讲座。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华政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长、《法学》主编胡玉鸿教授最后评价为刘志强教授的讲座:“思想与知识同列,理论与方法并重,广度与深度兼顾,刘教授的讲座极为精彩,极为成功”。(人权研究院供稿)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

电话:020-39366733  传真:020-39366717  电子邮箱:gzhumanrights@163.com

京ICP备130194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