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2021年
工作简报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2022年2月22日
【学术成果】
2021年,我院科研人员共发表学术论文11篇,其中发表于一A刊物1篇、SSCI Q2区刊物1篇、其他CSSCI 5篇;获横向课题3项;出版专著2本;研究报告获采纳1份。
【论文】
1. 刘志强教授在《法学研究》2021年01期发表《论“数字人权”不构成第四代人权》一文。文章认为:从人权的代际划分原理来看,"数字人权"的概念即使成立,也只属于三代人权范畴的内容,可以在既有人权体系的框架内得到合理解释,没有突破既有的三代人权格局;个人数据信息类权利的出现,未构成人权的代际革新。从人权的道德属性来看,"数字人权"不具备人权的道德基础,难以通过"数字人性"来实现道德人权层面的证成,也就无法成为一项基本人权。从基本权利理论来看,"数字人权"既缺乏宪法的规范基础,也不符合"人的尊严"标准和"最低限度基础性"标准,无法被证立为宪法未列举基本权利。总之,"数字人权"不仅不是新一代人权,甚至不宜作为人权的下位概念。
2. 杨松才教授和毕颖茜博士合作在SSCI Q2区刊物《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 Rights》2021年04期发表《Child trafficking in the Yunnan and Guangdong Provinces of China》一文。
3. 谢晖教授在《东方法学》2021年02期发表《论法治思维与国家治理》一文。文章认为:现代国家治理必须依循法律和法治,其中法治思维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尤为重要。法治思维和法律思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其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政治思维、后者是司法思维;前者是战略思维,后者是技术思维;前者是治理思维,后者是裁判思维;前者是大众思维,后者是职业思维。国家治理,既需要关注并培养所有主体(普通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等)的初阶法治思维,以确保人们行为对法律和法治的依赖,确保人们参与国家治理的法治取向;也需要关注并培养社会精英(知识分子、公权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法律人)的高阶法律思维,使其行为不但被安排在高阶法治思维之中,而且藉此进一步保障和引导大众对法律和法治的依赖,巩固其初阶法治思维,并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落实法律之规定。
4. 谢晖教授在《学术论坛》2021年03期发表《例外状态 令尊于法——世界各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令”的法哲学省思》一文。文章认为: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成为影响全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世界各国广泛推行一种以令治疫的治道。因为一场疫情将令抬到治国的如此高度,这在人类近现代史上十分罕见。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源于令的特征在紧急状态治理中的有效性。尽管各国学术界以不同立场和视角对令究竟是一种例外状态的悬法还是紧急状态的依法应对,对令究竟是在长远地保护人权还是只能导致人权和人道危机等有针锋相对的看法,但只要严重地、整体性地危害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甚至全人类的现实危险已然存在,那么就需要站在紧急状态之事实和法律的立场,为相关令的治理进行辩护,因为这时的令所代表的是紧急状态中的独特法益。
5. 谢晖教授在《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1年06期发表《数字社会的“人权例外”及法律决断》一文。文章认为:现代科技的蓬勃发展,推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字社会。它不但导致了人际关系的深刻变化,而且创造了新的社会关系——"人机关系"。人类赋能于机器,机器也因此获得一定的权利(权力),不但如此,而且由于机器的智能程度远胜于芸芸众生,致使人们不得不依赖机器,从而破坏近代以来的主体性框架,导致主体性的黄昏,产生"人权例外",令既有的人权理念如意思自治、行为自主、尊严保障等都大受影响。对此,虽然可以藉由法律予以救济,但人类赋能机器智慧的无限性、不定性和开放性,与日常法律救济机器权利和人权冲突的当下性、确定性及封闭性相较,只会导致法律对"人权例外"的保护和救济是相对的、暂时的,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因此,需要"人权例外"的第三种保障机制出场,即非常的"人权例外"的法律决断。
6. 刘志强教授在《学术界》2021年08期发表《论大数据侦查与人权保障规范体系重构》一文。文章认为:大数据侦查极大地提高了侦办案件效率,但同时也带来了人权保障的异化。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正确处理三种类型人权保障的关系,并重构大数据侦查"三位一体"人权保障规范体系。大数据侦查在妥善安排目的意义人权保障的非法性同时,需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意义人权保障的位阶,在坚守程序意义人权保障的价值基础上,则需要厘定人权保障规范体系架构、设立基石与标准,加强双层功能规范以规制目的意义人权保障,才能重构大数据侦查"三位一体"人权保障规范体系。与此同时,对三种人权保障类型进行功能分化,使大数据侦查的目的意义人权保障非法性,受到实体正义人权保障和程序正义人权保障双层功能规范制约,而实体正义人权保障的提升和程序正义人权保障的坚守,既是实现大数据侦查目的意义人权保障的途径与基础,也是维护大数据侦查的实体正义、程序合法的规范本身。
7. 谢晖教授在《学术界》2021年11期发表《家与国:两类共同体的法治逻辑》一文。文章认为:共同体是一个言人人殊的概念,但其基本表意是人与人之间因为情感或利益的需要而缔结的组织化体系。家与国分属于两类不同的共同体,前者属于情感共同体,后者属于理性共同体。对两者的法律调整和应对,分别主要是私法和公法。"依法治家"的核心,是尊重私法基础上的权利自治;"依法治‘国’"的核心,则是尊重公法以及按照公法规定的权力制约。西方传统的"家-国两清",中国传统的"家-国同构",在现代社会中都不足以解决问题,替代的方案可以是"家-国协构"。由于公共领域的出现,在强调"家-国协构"中法律体系的协同发展时,须同时关注分别与家和国、私法和公法紧密相关的调整公共领域的法律——社会法的协同。
8. 谢晖教授在《法治社会》2021年02期发表《论“例外生存”的治理决断——基于COVID-19期间“阿甘本命题”的思考之一》一文。文章被收录于《钱塘法律评论》(集刊)2021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文章认为:COVID-19疫情初期,针对各国对疫情的应急反应,哲学家阿甘本出于对形式生命的维护和对"赤裸生命"的担忧,强烈批评政府的所作所为,呼吁要提防把例外状态常态化,这就是"阿甘本命题"。诚然,在COVID-19肆虐下,全球70多个国家启动了紧急(例外)状态,也导致了完全不同于日常状态下的政府治理措施、公民生活、交往和工作方式。但从各国在COVID-19疫情期间的紧急应对举措看,无不在维护人的"例外生存",而不是刻意制造一种"赤裸生命"。没有政府立基于紧急法治之上的紧急决断及其所致的人们的"例外生存",则公民只能在自由精神和形式生命的名下,任由病毒戕害生命。因此,为经由治理决断的"例外生存"辩护,不是对至上权力的亦步亦趋,而是对生命本真的应有敬意。
9. 刘会春副教授在《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 Journal》2021年02期发表《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Local Rules - A Hybrid Regulatory Model of Intelligent Connected Vehicles in China》一文。
10. 李思博士在《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年02期发表《中国LGBT历史考察与评析(1949年前)》一文。文章认为:我国人权领域的发展涵盖了以LGBT为代表的性少数群体的人权意蕴,他(她)们也是人权发展道路上需要密切关注的对象。LGBT现象和群体不是突然出现的,也非新中国时期才有。将其置于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审视,早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前,封建社会统治时期和近代民国时期已然存在这一特殊的现象和与之共存的问题。受制于各个时期的复杂情形,统治者(立法者)和法律也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态度、立场和处理,这对于LGBT群体的权益保障和社会接纳带来了一系列影响。立足于知古鉴今的理论研究态度和保障人权的终极指向展开研究,有助于当下中国人权法治发展和LGBT群体权利保障体系构建与完善。
11. 谢晖教授在《北京日报》2021年5月10日发表《法治思维是法律思维吗》一文。
【著作】
1. 2021年3月,杨松才教授、肖世杰教授主编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第二辑)》由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2. 2021年12月,杨松才教授、张晓明副教授、张颖博士合著的《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维护研究》由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
【课题】
1. 肖世杰教授课题“广东省信用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和监测工作”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
2. 周露露博士课题“工商业与人权”获奥斯陆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立项。
3. 肖世杰教授课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道德风险防范的平衡--消费者在先违法交易行为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边界”获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立项。
【研究报告】
1. 刘会春副教授撰写《美国孔子学院国际中文教育法律研究报告》刊于《国际中文教育研报》 2021 年第1 期 (总第12 期),该报告被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采纳。
【服务地方】
1. 1月28日,广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举行各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市政协常委、我院杨松才教授代表九三学社广州市委员会、科学技术界发言。
2. 3月4日,市政协常委、我院杨松才教授在市人大参加《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3. 3月9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召开动员会,启动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三阶段评审工作。肖世杰教授应邀担任此次评审团的评委。在致我校的《感谢函》中,省委依法治省办首先感谢了我校对评审工作的大力支持,其次对肖世杰教授的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
4. 8月,市政协常委、我院杨松才教授参加《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协商会,就法规起草发表意见
5. 9月-10月,市政协常委、我院杨松才教授作为广州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工作评委,对广州市财政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等多家单位进行调研。
6. 9月-12月,市政协常委、我院杨松才教授作为《广州市残疾人托养资助办法》修改小组的负责人,对广州市区各残联进行调研。
7. 谢晖教授在多省市开展有关司法和宗教事务中所涉及的教徒、少数民族的“习惯权利”的调研活动。其中包括在青海西宁、海东村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做学术调研两次;在甘肃兰州、陇南、甘南村寨、法院做学术调研一次;在山西大同、北京等地法院系统、律师事务所、出版社、城市市民做学术调研一次;在贵州凯里村寨、集镇做学术调研一次;在湖南永州、邵阳村寨、居委会做学术调研一次。
8. 刘会春副教授任广州大学卫斯理安学院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努力促进相关文化交流。
9. 袁兵喜教授任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0. 肖世杰教授被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聘为法律顾问。
【教育培训】
1. 我院教师共承担了7门研究生课程,以及10门法学院、1门外语学院、3门全校通识课程的本科教学任务,并开设4门慕课课程。我院现有博士生导师3位,硕士生导师7位。
2. 2月6日,刘志强教授指导与培养的研究生林栋,被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录取博士研究生,攻读宪法学、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
3. 6月29日,谢晖教授应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邀请,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人权研究院会议室作了题为“团结理论与共同体建构”的学术讲座。
4. 9月16日,刘志强教授受广州海运学院邀请,作题为“学术问题如何提出及其论证举要”的学术讲座。
5. 11月10日,谢晖教授获邀在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301报告厅举行的173期“紫金教学论坛”,作题为“契约作为规范法学的主要对象”的专题报告。论坛以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形式进行,由“行知坊”名师工作室负责人杜伟教授主持。南京理工大学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线上线下论坛,北京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北京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高校部分师生也线上参与了论坛。
6. 11月25日,刘志强教授获邀在华南理工大学作题为“学术问题如何论证及其展开”的讲座。
7. 12月15日,杨松才教授为帕多瓦大学“人权、社会与多层次治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举行讲座,题目是“强制新冠疫苗与人权”。
8. 另,2021年,谢晖教授应山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河西学院等高校邀请,以线上或线下方式,作数次学术报告。
【学术交流】
1. 4月8日,陈佑武教授、刘志强教授、周露露书记应邀参加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吉林省委宣传部共同主办,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步“国际研讨会。陈佑武教授作了“中国共产党百年人权司法保障历史回顾”主题发言;刘志强教授作了“中国共产党反贫穷理论与实践——论全面脱贫与人权治理”主题发言。
2. 6月19日至6月20日,由第十六届法律方法论坛组委会、宁波大学法学院、宁波立法研究院、浙江省重点智库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共同主办和承办的“民法典的法律方法与法律方法的司法实践”暨第十六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在宁波逸东豪生会议中心成功举行。研讨会发起人谢晖教授出席并致辞。
3. 7月31日至8月1日,第十七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在银川召开。来自全国60多所高校以及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学》《清华法学》《东岳论丛》《甘肃社会科学》等期刊杂志社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界代表参加研讨。研讨会发起人谢晖教授出席并致辞。
4. 9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第三届中华司法研究高峰论坛暨法治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在甘肃省舟曲县举行,会议主题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中华司法研究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司法研究会会长周强出席开幕式并讲话。谢晖教授作为会议评议人参加会议。
5.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于2021年9月召开,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陈旭大使、俄罗斯、古巴、印度、巴西、沙特阿拉伯、伊朗、巴林等观点相近国家代表,以及中国人权研究会专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揭批美西方人权劣迹。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周露露书记作为广州大学唯一的发言代表,也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云发言。10月9日,中央一台新闻联播、新闻频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同时新华社、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人权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持续报道。
6. 10月9日,由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青海民族大学主办,青海省法学会、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省法学研究所、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青藏高原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基地协办的第十一届“法律与社会”高端论坛暨第六届青藏高原法治论坛在青海民族大学举办。谢晖教授作为主旨报告人参加会议。
7. 10月13日,刘志强教授受中国人权研究会邀请在广州广东大厦参加了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共同主办、暨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传播与边疆治理研究院联合举办的第四届“反恐、去极端化与人权保障”国际研讨会。刘志强教授发表了题为“反恐、去极端化是我国依法治疆的人权保障义务和国际责任”的主题繁衍,受到与会者的关注和好评。
8. 10月15日,陈佑武教授、周露露书记、刘志强教授受中国人权研究会等单位的邀请,于2021年在北京参加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史的里程碑——纪念《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发表30周年学术研讨会”。陈佑武教授在会议上发表了题为“《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是当代中国人权学科的基石”的发言。刘志强教授发表了题为“论我国人权白皮书30年来的人权话语变迁”的发言。
9. 10月18日,“法律方法与治理现代化”高端论坛在山东威海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广州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郑州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杂志社以及山东大学的专家学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了新颖且丰富、深刻且精炼的主题研讨。谢晖教授作为主旨报告人、评议人参会。
10. 11月13日,由山东理工大学举办的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在山东淄博召开,谢晖教授作为主旨报告人参加会议。
11. 11月20日,我院联合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于2021年在广州大学举办了“国家行动计划中的工商业与人权”研讨会。
12. 11月,刘会春副教授参加由美国爱达荷大学亚洲中心(Idaho Asia Institute, University of Idaho)举办的Sino-American Educational Exchange Conference, 并做Confucius Institutes in the U.S.: Legal Consideration主题发言。
13. 12月2日至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四届少数群体问题论坛于当地时间在瑞士日内瓦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来自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青年学者毕颖茜在线参加会议并进行视频发言。
14. 12月8日,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主办的2021·南南人权论坛在北京开幕。开幕当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贺信。来自近1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高级官员、专家学者、驻华使节等近400人以线上线下方式参会。我院作为教育部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受邀线上观摩2021·南南人权论坛开幕式。
15. 12月11日,刘志强教授获邀在线上参加由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组织的“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成立30周年纪念会议暨第二届人权学科建设研讨会”,并作有关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人权学科建设情况及其人权法学学科发展前景和问题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