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法治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作者: 时间:2018-12-18 点击数:

20181212日,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共同举办的改革开放四十年法治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广州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广州市社科联、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和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联合主办,广州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广州市法学会人权法学研究会承办,广州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协办。本次会议吸引了来自国内人权法治领域40余名专家学者等与会。与会专家学者共同研讨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人权法治理论与实践,回顾和梳理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历程,总结中国人权事业巨大进步经验,展望中国人权事业光明未来。

会议开幕式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王欢副研究员主持。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陈佑武教授在致辞中向与会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他结合国内外人权研究的理论与实践,人权研究机构的发展历程作了发言,指出人权研究越来越全面、深入,研究人员、研究机构不断发展壮大,为人权研究提供了更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人员保障,并倡导人权研究与人权教育在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基础上再出发。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伟教授在致辞中谈到,20181210日中宣部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纪念《世界人权宣言》诞生70周年座谈会,指出中国学者在人权领域的研究不断深化拓展,人权实践不断丰富,中国人权学人保持了积极奋进、团结一致的良好精神风貌,为中国和世界人权理论发展和实践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值得肯定、坚持和继续推进。

会议第一单元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的主旨发言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张伟教授主持。本单元共有三位主旨发言人。在本单元研讨过程中,恰逢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本单元主题与白皮书标题高度一致,极大鼓舞了与会学者的研讨热情。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刘海年作了主题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与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的发言。刘海年教授全面回顾和梳理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指出通过开展真理标准大讨论,政治思想先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顺利召开。此后,党和国家按照人民群众的要求制定了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施行改革开放,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先后解决冤假错案,清查四人帮等历史遗留问题,然后在经济上、物质上解决农村问题,先试行家庭承包,后改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紧接着解决城市问题,拓展新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增加就业和工作岗位。再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完善和法治建设。同时指出中国人权发展进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1年,主要是通过改革开放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实际上解决的是人的生存权这一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第二阶段1991年至2004年,顺应国内外形势要求,人权问题被提上日程,人权突破理论禁区,不断破冰前行;第三阶段2004年至今。以《宪法》修改为契机,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随后中国在各个部门法不断贯彻落实这一修改内容,并在法治实践中不断加持和恪守人权保障理念,取得了巨大进步。人权从应然状态、向法定状态再向实然状态逐步过渡、转变和发展。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外交部前大使、中国政法大学特聘教授沈永详作了主题为坚持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发言。他指出19481949是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前者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颁布年,后者是新中国成立年。中国人权事业自此获得起点,跨越了多个瓶颈,如男女平等、56个民族。随后,在文革十年浩劫中有所倒退。接着,1978年改革开放成为中国人权保护事业发展进步的第二个标志节点。自1979年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开始参加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工作并一直当选,直至1989年前我们在联合国的活动都很频繁。但是随着苏联解体等事件影响,国际社会反共反华气氛强烈,在随后的134年间其他国家提出了11次反华提案,对我们产生了一定影响。但由于我国具有巨大的人口红利和制度红利,很好地回应了国际社会批评中国只注重经济发展,只讲生存权和发展权,公民政治权利落后的错误看法。他认为,经济发展水平制约人权发展水平,只有比较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人权发展状况和水平才合理。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原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陈振功作了主题为改革开放是中国人权发展的内在动力发言。在发言中,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回顾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是艰难曲折的,受到了内外因素的影响。在国际上,美国一直对中国实施人权外交,意图通过帮助中国发展经济进行和平演变。例如针对“89风波,美国认为我们的人权保障不力,决定对中国进行经济制裁,意图通过经济手段迫使我们屈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对此,1990年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外宣办,负责组织写材料回应和批驳美国等国对我国人权事业的无理指责。1991111日我国发布第一部人权白皮书,也是中国政府的第一部白皮书。邓小平对这一历史性文件给予了高度肯定。1993年,我们成立中国人权研究会。一路走来,人权研究不断发展壮大,人权学者不断建言献策,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取得重大进步,需要继续努力坚持和推进。

会议第二单元具体人权及其法治保障由广东财经大学的邓世豹教授主持。本单元共有4位发言人。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理论法学研究所所长杨清望主要围绕法治中国的萌芽、寄生与反哺主题进行了发言,谈及了人权与法治中国的关系,指出法治中国建设离不开人权,人权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法理根源,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注入人权理念,才能为法治中国建设保驾护航,引起大家关注和讨论。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安雪梅教授作了知识产权法律变迁的基本面向的主题发言,主要围绕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来自广州大学法学院的蒋银华副院长主要基于改革开放40年法学教育经验总结,谈了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问题,提出要建立健全多元一体化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孙萌围绕联合国人权机制与中国实践主题做了发言,详细介绍了联合国人权机制,特别是报告员制度和普遍人权审议制度的内容,并结合中国实践情况指出中国需要在应对这方面的需求上努力提高和完善。

会议第三单元改革开放40年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杨松才教授主持。本单元共有两位主旨发表人。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崔卓兰教授围绕法治行政的风雨来时路作了发言。作为中国法治行政的亲历者、参与者、见证者,她结合个人的成长经历(知青)和工作经历(长春市人民保卫部)谈了法治行政的风雨发展历程及个人的思考和体会,并表达了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美好愿景。她对中国人权进行了历史纵向比较,认为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谈人权事业的发展更具有客观性,有利于向前推进。同时指出目前仍然存在行政执法粗暴的情况,不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指出人人都是行政相对人,提倡行政管理手段的柔性化,文明执法,非强制行政执法手段,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要滥用职权,从而保护公民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她表示往前道路坎坷崎岖,往后应强强联手、加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的杨烨教授作了广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40年主要成就主题发言,主要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回顾了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省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教训和经验。并着重分享了广东全面依法治省40年的主要成就,全面总结了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地方立法体制建设、司法改革和普法宣传等领域走在全国前列的标志性成就。指出广东在这一方面的创新举措,如完善请示汇报制度,建立健全地方立法规范机制如立法听证制度、立法建议公开征集制度,集中起草和委托第三方起草立法相结合制度,行政问责制度等。指出依法治省使广东人民生活更幸福,应当坚持和继续努力。

会议第四单元中国法治理论的发展与创新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肖世杰教授主持。本单元共有7位发言人。

五邑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继远教授作了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社会权利的内涵变化及其法治保障的发言。主要谈了三个方面的内容:1、社会权利的内涵如何解读。他指出社会权利的概念起源于1617世纪英国济贫法,上世纪70年代后通过翻译和研究引入中国。社会权利是人权的一种。社会权利具有道德属性和法律属性。从宪法角度来讲,社会权主要是讲保护经济弱者权利。2、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权利的具体内容及其变化。主要从三个维度,即理论维度的社会权利理论思想、现实维度的客观存在的社会权利、文本维度的社会权利。3、如何保障社会权利。他指出要通过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多个方面努力,加强人权方面的国际合作。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的袁兵喜教授作了题为论劳动合同法倾斜保护的限度的发言。他认为劳动权是一项基本权利,但目前劳资矛盾仍然不小,对劳动法修改和批评的呼声很高,对中小企业发展不利。他指出劳动合同法倾斜保护的限度在立法中没有把握好,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劳动者利益,但对用人单位不利。倾斜保护不当存在负面影响:第一,引发了用人单位一系列的对策行为,如华为辞职门;第二,导致边际劳动者失业;第三,诱发劳动者道德风险。因此必须把握几个限度:第一,应从劳资双方的强弱程度之分来考虑倾斜保护的程度;第二,从保障劳动者最低需求的角度来考量倾斜保护,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保障劳动者需求;第三,从我国的现实国情来考量倾斜保护,制度太超前反而会阻碍我国企业的向前发展。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高轩作了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政府角色的嬗变与回归的发言。他指出从2005年开始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当中涉及的权利绝大部分是人权中的集体人权。通过梳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可以发现大致经历了从不保护到主动保护再到面对挑战之后政府应如何作为的过程。主要争议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性质是行政法还是民法?201161日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政府角色得以回归,主要界定为行政权,行使范畴包括行政确认,经费资助,行政救助,行政调查等。但是互联网、人工智能、科技对传统文化传承特别是口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冲击,需要重视和加以解决。

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卢护锋副教授作了新时代我国行政法的主题变奏与体系建构的发言。他指出,规范和制约行政权依然是行政法的主要命题,基于宪法和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作为动态的宪法,不应当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行政组织、行政过程、行政手段方面需要调整以适应主题变奏。结合社会变迁中的行政法,评判行政行为,不仅要关注其合法性,更要关注其有效性。新时代行政法的主题不能仅仅停留在控制行政权,还要激发行政的积极性,促进政府积极保障。

广东省司法厅依法行政指导处副处长黄涛涛作了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梳理与展望的发言。主要内容是:第一,主要成就:1、完善政府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近五年省政府的工作规则3次修订,密件变为公开件。2、健全了政府决策的制度。广州市的决策目录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都走在全国前列。3、实践方面,听证范围不断扩大。4、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建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第二,不足:1、立法层面缺乏国家统一的立法规范。顶层设计的缺失导致地方操作较为混乱。2、重实体轻程序。群众一抵制项目即下马的事件频发。3、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用发挥有限,受限于实务困局、利益困局、价值困局。4、行政决策场域的封闭化,公开性不够,学界的关注度不够。第三,展望:1、尽快出台我省行政决策程序办法。2、完善两项基本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目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方结合近十年在民商事领域的实务经验,从中小企业法治的观察角度谈了以下几个问题:1、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重要性。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2、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发展状况。她认为,目前我国劳动者权利保障状况良好,反而是中小企业的境地往往比较艰难。3、解决问题的路径构建。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的宋尧玺博士结合德里达的《论好客》,分享了他的读书心得,并就好客与难民的关系发表了个人看法。

会议闭幕式由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陈佑武教授主持。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王欢副研究员对会议作了简要总结。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刘海年教授致闭幕词。刘海年教授指出本次会议内容丰富,方向正确,贯穿历史和现在,议程安排体现了广州的效率。同时指出法治的发展如同人权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坎坷。依法治国与以法治国、法治与法制等的口号之争,先后经历了多次讨论,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在新时代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未来依然任重道远,大家仍需努力。

 

     (供稿:李思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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