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陈佑武教授参加“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与中国残障人事业发展:纪念《残疾人权利公约》生效十周年”研讨会并作“《残疾人权利公约》融通人类命运共同体核心理念”的主题发言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时间:2018-11-04 点击数:

  201883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和残障人权益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共同举办的“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与中国残障人事业发展:纪念《残疾人权利公约》生效十周年”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参加研讨会的代表50余人,分别来自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外交部、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中国人权研究会、北京大学、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家机关、高校及科研机构及社会组织,以及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妇女署驻华代表处等40多家单位。与会代表围绕“《残疾人权利公约》生效十周年回顾”“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残障人权利保障”“残障人权利保障的具体实践”以及“新时代残障人权利的挑战与展望”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与会代表从多个方面对我国改革开放40年、尤其是《残疾人权利公约》在我国生效10年来我国在残障人事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予以高度评价。与会代表从多角度深入解读中国特色的残障人权利保障的理念、制度及实践,同时也深入探讨我国新时代残障人事业发展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表示,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广大残疾人的向往和期待,凝聚着广大残疾人亲属的厚望和重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意义重大。要坚持以服务残疾人为一切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将残疾工作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残疾人托底保障、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要进一步推动全国残疾人基本保障再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再完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再强化,残疾人社会融合再深入,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再提高,不断提升全国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残疾人工作要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取得更大的成就,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道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宏伟目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党和国家一直非常关心残疾人权益保障,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及法律法规,设立专门的机构,不断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在中国改革开放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尤其在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方面的成就,在国际上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在中国,国际公约的履行通常由国家最高机关批准后通过国内立法实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国家立法机关,一直高度重视残疾人保障工作,按照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相关立法的立法及修改、执法检查,依法促进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表示,10年前的53号,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正式生效,此前一年的330号《残疾人权利公约》面向全世界开放签署,就在开放签署当天,有81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签署了这一重要公约。这是联合国所有的公约中在开放签署当天签署国家或地区数量最多的一次。这意味着对加强残障人权益的周到和妥贴的保护,已经是成为一项全球性的价值共识。同时,这项价值共识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还都转换成为了法律共识。在我国,国际人权公约的规定通过各种具体法律法规融入国内法之中,体现在各个法律部门之中。比如,在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之中,对民事权利的全面规定就鲜明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在该法中还包括了对残障人士权利进行特别保护的专门条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多年来一直重视对人权、残障人权利的教学与研究,成立了专门的残障教研机构,开设了残障人与法律的多门专业课程,形成了残障人法研究的完整学术团队,对促进残障人法律保护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人大法学院期待与有关国家机构、学术机构、社会组织等建立更多的学术联系,一起努力来进一步共同推动我国残障人权利的法律保护。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陈士球大使表示,中国是参与起草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积极分子,是首批签署并且首先提交履约报告的国家,中国在推动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方面无疑起到了先锋的模范作用。中国残疾人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得到了联合国广泛的承认和认可,这从第一次审议中国报告的结论就可以看得出来。在联合国关心残疾人权利问题的不仅仅是残疾人权利委员会,还有很多其他的机构,如人权理事会、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以及一些其他委员会等,都会在审议报告时提及并专注到关于残疾人权利问题,特别是联合国经社文权利委员会经常提到关于残疾人的保障问题。而在经社文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的履约报告时,几乎没有人提到关于中国残疾人问题方面的问题。由此可见,中国在残疾人事业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充分的肯定。

  哈佛大学法学院安守廉教授、哈佛大学残障人项目的Michael Ashley Stein教授、崔凤鸣教授共同通过视频对会议发来致辞。三位教授一致肯定《残疾人权利公约》在推动各国残障人权利保护方面的作用,对中国在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方面取得的成就表示赞赏。三位教授高度评价了哈佛大学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近10年来共同举办的残障人项目,肯定了这一合作项目已取得的成果。这一联合项目通过举办残障人课程、研讨会等方式积极支持和推动了中国残障人权利保障的研究及法律政策完善。三位教授希望未来进一步推动这一项目取得新进展。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Kate Gilmore Tenth副高级专员对会议发来致辞。她认为《残疾人权利公约》受到各国重视,对保障世界各地残障人权利起到了重要作用。她对该公约生效十年来中国在残障领域的成就表示赞赏,对中国与联合国人权高专在残障事务等领域的合作予以肯定。她积极评价此次会议的意义,对会议的圆满成功给予良好祝愿。

  首届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市残联副理事长、中国盲人协会副主席、中国科学院大学杨佳教授结合自己过去几十年参与残障人事务的经历,尤其是作为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委员及副主席的经历、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经历,对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在推动各国残障人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对我国残障人事业所取得的进步和成就进行了生动的阐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教授表示,2018年是《残疾人权利公约》在我国生效10周年,也是中国残联成立30周年。这两个都是标志性事件,是残障人事业进步的标志,也是中国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今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开放为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促进了人权观念和人权制度的重大创新,其中也包括在人权法治保障方面的巨大进步。中国残障人权利保障的重大成就,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一个部分。在人类20世纪经历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当今全球化浪潮又日益强劲的背景下,更要深刻认识人权的重要性。只有人权得以落实,才能建构永久和平,才能实现持续发展。全人类必须要有一个共同的价值,借助于共同价值共识才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残障人事业的发展正好能够帮助人类凝聚和巩固这一共识。《残疾人权利公约》是签署和批准最多的人权公约之一,我国内地和香港、澳门也同时签署加入了这一公约。在残障人权益保障领域,内地和港、澳地区都分别取得了很多的经验,三地应当积极沟通,交流互鉴,分享经验,共同推动残障人权利保障不断取得新发展。

  在一天的会议中,近40位与会人士在会议上做了发言。在发言中,有的学者从宏观上总结和评论中国残障人权利保障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成就及经验,有的则从具体权利保障的角度,重点探讨了诸如无障碍建设、受教育权、就业权、福利权、康复权、合理便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既有抽象理论的学术思考,也有感性的体验感悟及实务问题观察;既探讨了有关残障的理念和观念,也探讨了现有残障人权利制度及机制;既讲了残障人权利保障的成就和经验,也讲了残障人权利保障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本次会议在我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以《残疾人权利公约》生效十周年为契机,对我国残障人权利保障的成就、问题及挑战等重要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与会人士对会议的交流研讨成果和收获一致予以高度评价。与会人士表示,不同学科背景、学术背景及工作背景的专业人士们聚会在一起探讨残障人权利保障问题,很有必要,很有意义。残障议题本来就是多学科的综合性问题,需要来自各个方面的专家及实务人士共同研讨。许多与会人士表示,会议紧凑高效,收获良多,期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为残障人权利保障领域的多学科学术交流提供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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