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步云接受《人民日报》采访】1月,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在北京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裴智勇的专题采访。《人民日报》在2005年1月8日,以《敢开第一腔的学者》为题,以一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这次采访的内容。这次报道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2.【杨松才赴上海参会】2月21至24日,杨松才副教授在上海参加由北欧三国人权研究机构组织的中国人权教育与研究的最新发展国际研讨会。这是一次高水平的人权教育与研究国际研讨会,哈佛大学法学院人权中心主任Henry·Steiner教授出席了会议,杨松才副教授在会上做了“律师的作用-来自实践的分析”(The Role of Lawyer-Case Study)专题发言并提交了论文。
3.【召开“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中期工作检查会】2月26至27日,在广州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召开了“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中期工作检查会,参加人权有课题组全体成员及Hatla·Thelle。此次中期检查会主要是检查项目开展半年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在会上,黄立教授、朱俊强教授、梁玉霞教授、杨松才副教授、彭娟副教授分别汇报了本组的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开展田野调查所取得的第一手资料以及调查的具体过程。各组的其他成员也汇报了在调查和研究工作中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在认真听取各组的汇报后,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和Hatla·Thelle教授对各组的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出了重要的指示,并对后期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4.【召开内部建设专题研究会】2月底,为了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以保证实现本中心的发展目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人权研究中心的主要成员在从化召开了专题研究会,认真地研究和讨论了本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包括组织机构及运作、专职人员的管理、兼职人员的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5.【李步云、杨松才等合编的著作出版】2月,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主编、杨松才副教授副主编的《人权法学》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全书48万字。它是广州大学第一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6.【杨松才著作出版】3月,杨松才副教授副主编的《外国法制史》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7.【召开“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后期工作检查会】在广园校区会议室召开“刑事司法公正与人权保护”后期工作检查会,与会人员有丹麦人权研究所研究员one·Lindholt博士、香港大学傅华伶教授及课题组全体成员。此次会议是项目结束前的最后一次工作检查。在会上,杨高峰副教授、朱俊强教授、杨松才副教授分别汇报了本组的工作情况,并对如何整理和统计田野调查所取得的第一手资料作了汇报。各组还汇报了准备写作的主要框架结构和风格,也谈到了研究工作中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Lone·Lindholt博士和傅华伶教授对各组的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了重要的指示,并对后期的写作要求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8.【开设“人权法”全校选修课】4月,广州大学开设“人权法”全校选修课。授课人员包括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法学院院长邓成明教授、杨松才副教授及陈佑武老师。该课程内容主要是系统介绍人权法的基本理论、人权在各部门法中的体现、国际人权法的基本情况。由于有李步云教授这样的大师级人物主讲,学生的反映十分强烈。有学生说:听这样的课可以影响人的一辈子。开设这门课程的影响非常广泛,在《羊城晚报》和广州大学校内媒体对此作出报道后,新华社广东分社派遣了4名记者听李步云教授上课,并专题采访了李步云教授。
9.【李步云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5月,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在长沙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包丽敏的专题采访。《中国青年报》以“为了人的幸福”为题报道了这次采访的内容。
10.【挪威人权专家访问中心】6月,中心成员在白天鹅宾馆接待了挪威人权研究中心Lisa·Stearns教授。Lisa教授此次来广州是参加一个重要的国际会议,并借此机会看望执行主任李步云教授。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和Lisa教授进行了热情的交谈。李步云教授向Lisa教授介绍了到广州大学成立人权研究中心的目的,一年来开展人权研究和教育的基本情况,目前已经取得的成绩和社会影响。Lisa教授在对李步云教授表示了由衷的钦佩和敬意后,也希望能够在挪威人权研究所和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合作方面作出努力。
11.【丹麦人权专家访问中心】6月5至7日,中心全体专职和兼职研究人员接待丹麦人权研究所所长Morten教授。6月6日上午,在广州大学广园校区办公楼召开座谈会。广州大学校长庾建设教授接见了Morten所长,并和参加会议的全体成员合影留念。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主持了座谈会并代表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对Morten所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Morten所长对广州大学和人权研究中心的盛情接待表示衷心感谢,并对今后在更广泛的领域继续开展合作表示了极大的兴趣。会后,在畔山酒店举行了欢迎宴会。6月6日下午,Morten所长在大学城为广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作了生动的演讲。
12.【舒韔赴香港参会】6月12至19日,舒韔老师赴香港参加亚洲人权论坛。为期一周的“人权论坛”,分别就“民主与法治”、“食物权“、”审判公正“、”反对酷刑“、”生存权“以及”地区人权保护机制“等主题,为与会者提供了互动交流的平台。会上,来自中国、韩国、泰国、菲律宾、柬埔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印度、越南、巴基斯坦以及阿尔巴尼亚等国的各个人权研究机构以及人权保护组织的20多名与会者,分享人权研究及保护心得,探讨具体人权问题的实质原因,并尝试性地提出改善意见。亚洲人权委员会还组织与会者参观了香港廉政公署和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这是一次开放式的讨论会,与会者普遍认为,人们由于文化的差异,国家政策的不同,以及国家之间交流的深度和广度的限制,对于邻国的国情、人权状况等等问题,往往存在着某种有失偏侼的观点和看法;这次会议是一个相互交流、促进理解的良好平台。
13.【召开人权理论与实践研讨会】6月19至24日,在广州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举办第二期“人权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研修班的教学内容十分丰富,既有人权研究中心的专家讲课,也安排了国内学者作专题讲座,受到了全体学员的一致好评。研修班在广州大学新教学楼人权研究中心的会议室内举行了一次热烈的讨论会。研修班开学的当天,就有多家电视台、报社的记者前来采访、报道。《南方都市报》更以整整2个版的专题报道“一次‘尖端’、‘敏感’的人权培训”,在社会上形成了巨大的影响。
14.【李步云在全国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6月,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署名文章“什么是良法”发表于全国权威刊物《法学研究》上。
15.【李步云最高检课题结题】7月,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2004年度重点课题“法律监督与公平正义”。2004年9月至2005年4月,本课题组的全体成员投入到了艰苦的调查研究工作中。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2005年4月拿出了本课题的初稿。在2005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课题中期检查会上,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代表本课题组作了重点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和与会代表对李步云教授的发言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领导认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已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可以作为本年度唯一不参加专家组审核的课题予以结题。在此次检查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还决定将本年度的各项课题编辑完成后结集出版。根据李步云教授的意见,统稿、压缩工作由李教授亲自动手;各课题组成员的工作主要是积极争取将各自所撰写的论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至此,研究工作顺利结束。
16.【李步云司法部课题结题】7月,完成司法部重点课题“人权法的若干理论问题”。该课题是李步云教授在湖南大学时承担的司法部课题,但完成该课题则主要在广州大学。该课题主要是对人权法中的一系列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以同名专著为结题形式。该专著以专题的方式组成,主要作者包括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郭道晖教授、龚向和老师、陈佑武老师等人。目前已完成书稿的编写、统稿工作,将由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
17.【整体搬迁入大学城】7月18日,人权中心从广园校区整体搬入大学城校区。
18.【召开人权案例选编课题组成员全体会议】7月,在广州半岛游艇会酒店举办人权案例选编课题组成员全体会议。来自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湖南大学的课题组成员和中心李步云教授、杨松才副教授、黄立教授、刘志强副教授、舒韔老师、万卉等参加会议。
19.【杨松才等人赴英国驻广州总领馆洽谈】8月18日,中心杨松才副教授、黄立教授、刘志强副教授与舒韔老师赴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与英国总领事馆官员陆恺、刘鸣会谈。主要介绍中心基本情况、和国外的一些合作项目,包括与丹麦合作的两期人权班,并与英国总领事馆官员交换了合作意向。
20.【杨松才赴挪威参会】9月15至30日,杨松才副教授作为广州大学人权中心的代表(也是来自中国的唯一代表),参加了丹麦外交部主持的丹麦人权研究所全球合作伙伴代表会议(从分布全球60多个国家的合作伙伴中选出了约20位代表与会),会议主题是“全球化背景下的人权教育与研究合作”(The Cooperation of Human Rights Research in Globalization)。而后又飞往挪威,参加了在奥斯陆大学召开的“中国人权教育与研究国际研讨会”(Human Rights Education and Research in China),来自中国、丹麦、挪威、瑞典、奥地利等国的学者参加了会议,奥地利著名学者、联合国反酷刑特别报告员Manfred Novak教授在会上就酷刑问题做了专题发言,杨松才副教授在会上宣读了自己的论文“关于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思考-以国际人权标准为视角”(On the Amendment of China’s Criminal Procedural Law-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21.【中心成果展出】10月,中心自成立以来在人权研究与人权教育方面的成果在广州大学新校园落成暨合并组建五周年成果图片展上展出。
22.【李步云等人赴北京参会】10月15至16日,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杨松才副教授、黄立教授、刘志强副教授在北京昌平九华山庄参加“人权案例评述”第二次课题会议。会议由李步云教授主持,会议还邀请到瑞典专家Christina·Johnson教授、中国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白桂梅教授及瑞典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北京办事处代理主任马耿(0tto·Malmgren)先生与会,此外课题成员还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所、郑州大学和湖南大学法学院成员。会议主要听取专家ChristinaJohnson教授、白桂梅教授及瑞典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北京办事处代理主任马耿(0tto·Malmgren)先生对“人权案例评述”课题研究意见,并与课题成员对课题选择案例的范围和来源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达成了初步的共识。
23.【李步云等人会见丹麦外交官员】10月17日,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杨松才副教授、黄立教授与刘志强副教授会见了丹麦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Anne Louise Winslov女士等一行四人,会谈在丹麦驻中国大使馆会举行。双方在愉快的气氛中交流了合作的意向,丹麦外交部对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24.【召开刑诉法修改平台建设项目会议】10月24至25日,Lone·Lindholt博士、Hatla·Thelle教授、Lisbeth、中心全体成员、CASS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参加了在广州畔山酒店举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平台建设项目会议。丹麦考察团十分满意与我方的合作,对中心的工作予以高度的肯定。会上对如何构建一个良好的四方合作平台进行了探讨;对未来工作进行一个较具体的规划。各方分别进行了工作汇报,并对未来写作的进行,进行了探讨。会议明确了四方在今后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依项目合作协议,课题最终成果形式将为《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以专家稿的形式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提供参考。
25.【召开刑诉法修改会议】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会议在广州畔山酒店举行。与会人员包括Hatla·Thelle教授、杨松才副教授、黄立教授、刘志强副教授、舒韔老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律师协会、惠州市刑侦大队亦派员、连州刑侦大队及广州大学法学院代表。
26.【挪威人权专家访问中心】11月14至16日,Lisa·Stearns教授来访。Lisa·Stearns教授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其丈夫曾担任挪威驻中国大使达10年之久,她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主要研究中国劳动雇佣方面的问题。她除了访问了中心外,11月15日上午,Lisa教授在大学城为广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授课。此后,在中心主任李步云教授和杨松才副教授的陪同下,Lisa女士访问了广东省人大法工委,会见时有广东省人大法工委主任以及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的部门领导、广州市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在座。
27.【杨松才赴英领馆宴会】12月8日,杨松才副教授应英国驻广州总领事的邀请,参加了领事馆为英国驻华大使韩魁发在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官邸举行的欢送宴会,来自广东、广西、福建等省60多位宾客赴宴。韩魁发先生表示,李步云教授和杨松才教授在中国的人权教育方面取得了了不起的成绩,欧盟和英联邦国家的许多人权教育工作者都知道你们,它们当中的许多机构都愿意和你们合作,包括他的新工作单位——剑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