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印书馆2023年11月版
一、作者简介
刘志强,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学者A岗特聘教授。广东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以人权法学、理论法学为研究方向。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90多篇。出版《人权法国家义务研究》《人权史稿》等论著13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重大项目等20个课题。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等6项奖项。
二、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从理论上梳理中国人权法学基本概念、基本问题、基本理论,论证了中国人权法学的“人的存在”的面相、价值基础论证范式、人权概念与人权话语关联互构,并对中国人权法学的人权话语体系从演进范式、逻辑构成,到体系表达、法理阐释、合作权构造与最大人权问题进行了全面演绎。在此基础上,对中国人权法学一系列基本内容进行反思与重构,守正创新,以揭示中国人权法学内在逻辑结构,从而构建出新时代中国人权法学“三大体系”知识体系。
作者对国家人权战略把握到位,并且进行了学术化转换、理论化处理。这种以问题为切入的学术分析与论证,不仅表达了作者对人权不一样的理解,也给学术界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与视角。
三、前言
回望我二十多年来的人权学术研究历程,始终围绕以人权为中轴、以问题为中心进行诸多学科包抄及交叉研究,从人权史论而人权观念论,从人权观念论再到人权规范论,从人权规范再进人权话语论,从人权话语论再拓人权系统论,用理论来回应现实问题的学术关切。我的学术想法就是想把人权一些大词进行学术化转换,并用理论化进行处理,用学术理论来表达自己对人权的理解,试图以问题为切入进行学术分析与论证,给学术界提供一个思考的框架与视角。
就学术方法而言,从问题意识,到存在什么问题,再到文本提出待证问题,在这三个语境中问题的导向下,具有不同学术价值。提出待证学术问题及其展开,在方法层面来说,至关重要。然而,能否提出学术问题,则是考验一个学者学术基本素养,也是人权学术问题论证的起点。而待证学术问题的提出,则需要建立坐标围绕问题意识进行“前后左右”检索文献和梳理脉络,以便找出还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困境),只有梳理清楚后,才能提出待证学术问题。就此意义而言,学术创新是在前人基础上的创新,而非填补空白,也非自我认为所谓的“创新”。待证学术问题提出后,需要厘定概念,梳理结构和关系,进行内外维度的纵深论证。因此,提出问题固然重要,论证问题及其展开,也非常重要,这不仅具有实体意义上的“授之以鱼”,更具有方法意义上的“授之以渔”。就此意义上,学术问题如何提出及其论证,具有方法论意义。
就学术与思想关联而言,两者关系值得省思。自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提出学术的四条规范以来,学术研究进路为之一变。但究竟什么是学术,各种界定可以说是众说纷纭。在对学术概念的诸多界定中,有学者认为,学术在传统意义是指学说。但现代学术一般是指诸多的知识系统和方法系统。我们如果把学术作为思想来看,学术如果不融入思想的观照,易于板结和粘滞。社会科学研究,不可能是为学术而学术,学术需要通过转换性的论证和解释成为思想。如果把学术作为方法来说,方法是学术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学术的生命在于创新。所谓学术创新,其中方法创新当属应有之义。方法如果不与学术联结,学术无法把握和论证,思想也易于琐碎和浅薄。思想与学术是学术研究中一体两面的问题,两者相互为用,相互转化,相互补充。学术与思想是双向互动的,不能把两者绝对割裂开来。换言之,为学术而学术,固然符合学术,但学术需要思想的关照与涵养,思想也需要学术来固定与宣示。因此,学术与思想,存在双向互构关系,思想是学术的内在规定性,学术是思想展示平台。学术乃天下公器,不论中外东西,也无关有用无用。学术在于反思,提出什么观点(思想)固然重要,但如何对这个观点(思想)进行符合逻辑、并达到片面深刻的,自圆其说的论证,则是最重要的。
中国人权法学的价值在法外,其规范又在法内。就其价值来说,我个人认为,中国人权法学,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学学科范围之内打圈圈,学术是以问题为中心,需要诸多学科进行交叉包抄与整合融贯性进行研究。就其规范而言,主要是通过人权法教义学来解决法学客观性问题。两者如何融贯,则要做到规范上封闭运作,认知上价值开放,从而提炼出中国人权法学实践面向的法内和法外的法理。学术研究的高度与品位在于理论,任何一本专著,学者的理论论证和理论创新,是最为核心的问题。如何把问题与理论交融,双线融贯论证,则是考验一个学者的学术底蕴。
本书就是贯彻上述内容的体现。希望通过本书读懂:中国人权法学的学术与学术的中国人权法学。
四、后记
在本书的最后,有必要写上几句话,以示交代与感谢。
人权是个伟大的名字,始终是人类共同追求的定在。因此,倡导人权,主张法治,致力于人权法学术研究,以微明宏,开拓学域,淬炼新知,传播思想,记录思考,培养学术团队,“入则,恳恳以尽责,出则,谦谦以自悔”,乃是我人生追求与学术自勉。
虑及自己深耕人权法学术有年,深知文科学者要站在学术前沿领略高光时刻,唯一的功夫就是深度钻研学术,以学术质量取胜,才能证明你的存在。因此,即使没有学术平台,则要通过自己努力把自己的学术做好,生成被学术界能客观识别的一系列学术成果,以到达自己就是平台之目的。
2020年我主持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以人民为中心’人权理念研究”(批准号20JJD820008)、中国人权研究会部级研究重点课题:“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诠释”(批准号:CSHRS2020-02ZD)与广州大学第一批科研重大研究项目:“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研究”(批准号:YM2020010)三个项目。由于议题相近,这几年来,我几乎所有精力都投入在这些项目的研究之中,本书问世就是这些项目衍生的阶段性成果体现。这些学术成果不同时间刊发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中国社会科学评价》《政法论坛》《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人权》《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学术界》《学术论坛》等期刊上,在此非常感谢以上期刊及其主编、责编对本人的厚爱与提携。
在此,我要特别要感谢我的学生林栋、闫乃鑫、李越开对本书的学术帮助与贡献。他们在师从我读研期间,他们接受了我严格的学术训练,林栋洞见迭出,乃鑫学品坚韧,越开才识超拔,三年师生缘分,一体并肩作战,相互成就。既然选择了学术,就要以学术为乐业与志业,在读书中抒写情怀和热爱,在学术中彰显道义与担当。尽管林栋、乃鑫远赴他校读博,但就学术研究来说,对我们来说却是永无止境的远航。希望他们在社会上或学术上,保持良知,努力前行。
在此,非常感谢商务印书馆王静责编对本书的出版付出的辛劳。
在此,非常感谢广州大学法学院创新步云班我指导的本科学生(2021级法学212班)何洁铭同学整理了本书的参考文献。
本书作为学术专著,业已杀青。唯有经常铭念人权,努力通过教诲与教育促进对权利与自由的尊重,才是救赎之道。
此为后记。
刘志强 教授
2022年12月17日
于广州寒舍书房